官方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城市采购量17亿片。第三方机构开展的试点中期评估结果显示,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减轻,尤其是慢性病和重病患者获得感强烈。
9月,国家组织20余个省份和地区形成联盟,开展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这意味着国家级“团购”正式开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包括山东、山西、海南、广东、湖南、吉林、河南、甘肃、安徽、湖北等19个省份就推进落实试点扩围工作,发布正式实施方案或征求意见稿。
多省份明确了扩围结果执行时间,同时,各省正在密集进行带量采购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具体措施、搭建采购平台、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等。
例如,10月,吉林省医保局公布了《吉林省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代拟稿)》,明确本省带量采购扩围实施阶段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也就是说在今年12月就将开始实施。
同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实施方案》。
文件明确,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中选药品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前拨付到位。